A)外匯管制主體——馬來西亞國家銀行 BNM是外匯管制主體(“管制主體”),即馬來西亞外匯管制當局。管制主體的批準和同意應當在1953《外匯管制法》以及外匯管制通知(“ECM通知”
香港金融服務
馬來西亞金融服務
新加坡金融服務
區域投資促進
涉外法律
法律橋法律服務團隊
一帶一路財稅評級服務
RCEP國家金融服務
歐盟金融服務
長按荧幕識別二維碼
打開手機掃描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