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探析
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探析
中都國脈資産評估
國際競争的廣泛存在使得企業所擁有廠房和設備的價值在下降,以美國爲代表的西方國家已将經濟重心逐步向知識産權傾斜。雖然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産權轉讓很常見,但是将知識産權視作一種擴大融資能力的金融工具是目前大部分企業所忽視的。因此,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内,利用企業自身優勢廣開融資渠道,是解決制約其發展的資金瓶頸的不二法門。
作爲近年來國家提倡并且發展迅速的一種新型信貸方式,其對于解決創新型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知識産權弱資本化等現狀都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從比較法視角來看,在美國,擔保性融資法律已經在UCC第9條的規範下形成了一個統一的制度性規定,其突破了舊有規定中關于融資擔保物的範圍,将一些以無形資産爲代表的新型資産納入了其中。除了一些微小的差異外,該規定在所有的州都已經達到了共識性的适用。
國内不少大城市都已開始進行中小企業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試點。其中較爲典型的如,上海浦東新區在2006年正式啓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同年,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開始推進“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這一模式;武漢基于北京、上海浦東的模式基礎上也開始推進知識産權質押工作。
爲進一步推廣和深化全國知識産權質押工作,我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共推出了兩批國家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試點單位,首先于2009年1月啓動了北京海澱區、吉林長春市、湖南湘潭市、廣東佛山市南海區、甯夏回族自治區和江西南昌市等第一批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試點單位;同年9月,又啓動了四川成都市、廣東廣州市、廣東東莞市、湖北宜昌市、江蘇無錫市、浙江溫州市等第二批試點單位。這些試點單位将主要面向中小企業承擔通過運用知識産權質押貼息、扶持中介服務等手段,降低企業運用知識産權融資的成本,在專業評估機構和銀行之間搭建知識産權融資服務平台等重要任務。
據新華社消息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全國專利和商标新增質押融資金額爲583.5億元,同比增長2.5%,質押項目數爲3086項,同比增長21.6%。我國專利質押融資項目同比增長33%,其中金額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的小額專利質押融資項目占比爲68.6%。
浙江省杭州市在“平台+銀行+擔保公司”合作模式上進行了積極探索。杭州創新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台、杭州銀行、中國銀行濱江支行、杭州高科技擔保公司簽署了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貸款合作戰略協議,共同推動該模式。同時,浙江省還開始啓動商标專用權直接質押貸款。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聯合出台了《浙江省商标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規定》,擁有商标專用權的企業隻要向銀行提出商标專用權質押貸款申請,在經過商标專用權評估、銀行核審、銀企雙方簽訂《商标專用權質押書面合同》,并取得工商總局出具的《商标專用權質押登記證》後,即可獲得銀行貸款。江蘇省也開創了國内首筆無資産抵押、無第三方擔保的知識産權質押貸款,南京道及天軟件系統有限公司将企業擁有的5項軟件産品著作權作進行質押登記作爲貸款擔保,獲得了南京銀行200萬元的貸款。這些做法均爲其他地方知識産權質押貸款的開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四川省作爲8個全面改革創新示範區之一,在國務院的授權下,創新專利質押融資模式,形成“銀行貸款+保險保證 + 風險補償 + 财政 4 貼”的新模式,創新一次增信、一次授信、随借随還、反複使用的“天府知來貸”知識産權金融産品,近三年來專利質押融資金額100 多億元。這一專利權質押融資做法被國務院确定爲首批向全國複制推廣的改革經驗。2015 年 12 月,四川建立全國首支知識産權運營基金,采取“1+1+3+N”聯動投融資機制,已募集資金近 10 億元,正在推動建立多個地區子基金和行業子基金,儲備項目100餘個,目前投資的幾個項目收益率較高,但基金還沒有真正起到引導、帶動産業發展的作用。建立了專利權質押風險補償基金,金額累計超過 50億元,以分擔銀行的風險,目前尚未發生一起到期不還款的情況,補償基金還未用出一分錢。
知識産權融資質押創新發展需要處理好兩大關系:
在知識産權融資質押發展初期,要讓知識産權同金融自身具備造血的功能,産生足夠的利潤,能夠吸引更多的主體和資本進入這個行業,前期需要足夠的投入。顯然,這個投入風險較大,往往是私人資本不願意涉足或者無力承擔的。
四川省知識産權服務促進中心主任謝商華在《構建知識産權金融生态體系》一文中指出,知識産權融資質押在不同國家有着不同的發展路徑,美國是市場推動型,日本、韓國是政府推動型。我國宜采用政府推動型,政府的公共投入很有必要,政府的公共投入一是有必要用于搭建知識産權融資質押市場運行所需要的基礎設施,提供知識産權融資質押公共服務,如解決交易中的信息屏障、交易、定價等問題。二是有必要用于分擔知識産權融資質押的風險,讓知識産權融資質押市場的風險降低至金融行業的平均或稍低水平。政府需要決策的是公共投入的方式,是直接補貼(包括事前和事後)、設立政府引導産業發展基金 ( 如知識産權運營基金 )進行股權投資、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分擔金融機構風險,抑或是政府向主體發放貼息甚至無息貸款或者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如直接補貼一定程度上會扭曲市場的信号,起到了替代市場的作用,最終把社會資本趕出市場,這不是知識産權融資質押所要追求的目的。因此,在現階段的知識産權融資質押應當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同等重要,應當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既要有政府的投入引導,又有市場的積極參與推動。
知識産權融資質押體系可包含三大系統:融資供給,由政府、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組成;融資保證,由政策性、商業性和互助性擔保組成;融資輔導,由知識産權咨詢機構、知識産權代理機構、知識産權運營機構、知識産權保護機構、知識産權評估機構、知識産權交易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組成。
在這個體系中,融資供給系統爲知識産權金融體系提供最核心的資金,融資保證系統是知識産權金融體系運作的必要條件,融資輔導爲知識産權金融體系提供更便捷有效的服務。三者缺一不可,各盡其責,需要處理好三者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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