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2-09-01 0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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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资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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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永锋
202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22〕88号),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9日起施行。现对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要求金融机构之间的黄金租借业务参照同业借款或者同业存款进行管理
此前监管机构并未规定金融机构之间的黄金租借业务需参照同业借款或者同业存款进行管理,在实际业务中,如果是单独租借黄金,金融机构通常按照一般的租赁业务规则对黄金租借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通过黄金租借业务融入或融出资金(一般是租借和掉期配套做业务),各家机构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有的仍按照一般的租赁业务规则进行管理,有的参照同业拆借进行管理。黄金具有货币属性,是世界各国的储备资产,也是现金等价物。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之间的黄金租借业务参照同业借款或者同业存款进行管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同时加强了对黄金市场的管理。二、要求金融机构自身开展的黄金租借业务应当纳入资产负债表进行管理此前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将黄金租借视为表外业务,突破资产负债约束获取收益。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之间的黄金租借业务在拆出资金和拆入资金或者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会计科目核算;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出黄金时,借前的授信管理、借后的用途监测管理等参照贷款进行,并将业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将黄金租借业务纳入资产负债表进行管理,加强了对黄金市场的管理,同时也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法要求除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借出黄金,非金融机构借入方应当为涉金企业。涉金企业是指生产黄金、在生产中需要使用黄金的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部分贸易企业等非涉金企业通过在营业执照中加入“贵金属”等字眼,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展黄金租借业务,进行套利交易。在办法实施后,非涉金企业将无法向金融机构租入黄金,有助于推动相关企业回归主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办法所称黄金账户是指用以记载黄金持有人所持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等情况的簿记系统。黄金租借业务的黄金账户服务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提供,其他机构不得为黄金租借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该办法明确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提供黄金账户方面的资质。 — 融你我 融无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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