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
主要做法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地發揮新海關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切實解決關區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方面的需求「痛點」問題,深圳海關創新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式。
具體來說,就是在「互聯網+」網上辦事大廳嵌入「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塊,大力推進「網上辦、指尖辦」,科研單位可通過此模塊自行網上申報,從網上辦事大廳獲取海關審核同意回執,實現免稅進口科研設備、儀器的自主移動和攜帶。
此模式將原紙質申請變為網上辦理,在確保科研用途的前提下實現設備靈活使用,在深科研單位足不出戶即可完成科研設備流動使用申報。
改革亮點
一是解決目前減免稅科研設備日益增長的流動需求。改革關區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式,在確保科研用途的前提下擴大設備使用範圍,可一次性申報多個流動需求,滿足科研機構研發和科研資源優化利用的實際需求,提高免稅進口科研設備的使用效率,降低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使用可能存在的違反海關監管規定風險,最大程度便利科研機構利用免稅進口科研設備開展技術研發。
二是實行全程線上海關監管手段。在深圳海關網上辦事大廳上研發增設「科研設備流動使用」模塊,推進「網上辦、指尖辦」,對於已在我關辦理減免稅備案的關區科研機構(含高等學校、院所及企業技術中心等)均可直接登錄該模塊享受減免稅科研設備流動使用便利措施,實現科研機構足不出戶就可完成所有減免稅科研設備流動海關監管手續的既定目標,滿足科研機構對設備流動時效性高的實際需求。
实践成效
一是截至2020年3月20日,已有包括南方科技大學、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香港理工大學深圳研究院、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工業大學深圳研究院、深圳大學、鵬程實驗室、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研究院及深圳數字生命研究院等10家科研機構與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享受關區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式改革紅利,涉及免稅科研設備貨值5428.57萬元。
二是針對新冠疫情科研攻關緊急需求,深圳海關第一時間與深圳市科創委溝通協調,通過「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舉措調撥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市數字生命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科研設備至抗疫一線科研攻關使用;對用於疫苗開發、病人分級、病理分析等科研攻關的免稅設備快速辦理監管手續,目前保障快速蛋白純化儀、微孔板清洗機等設備供5批次投入抗疫使用,涉及免稅科研設備貨值983.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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