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稅收政策「組合拳」 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製度和政策落地
一、創新做法
截至目前,《總體方案》明確的8項稅收政策已落地5項(即重點產業15%企業所得稅、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啟運港退稅、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內交通運輸等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其他3項(適應境外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稅收政策、擴大新片區服務出口增值稅政策適用範圍、探索試點自由貿易賬戶的稅收政策安排)正在積極爭取中。
(一)實施重點產業15%企業所得稅政策
2020年7月1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8號),對新片區內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相關產品(技術)業務,並開展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的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自設立之日起5年內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20年8月28日,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發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滬財發〔2020〕12號),對各項工作程序進行細化,並形成專班推動機製。截至2021年7月,四部門聯合開展了四批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申報工作,共認定企業106家。
(二)實施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總體方案》,研究實施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且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目前,該項工作推進順利,財政部、稅務總局已發文明確,市財政局正在牽頭製發實施辦法,預計近期出臺。
(三)實施增值稅優惠政策
2020年11月13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國際運輸船舶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52號),對境內建造船舶企業向運輸企業銷售符合條件的船舶(在「中國洋山港」登記並從事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業務),實行增值稅退稅政策。
2021年1月1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3號,以下簡稱「3號文」),進一步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擴大政策成效。同時,為充分發揮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作為對標國際公認、競爭力最強自由貿易園區的重要載體作用,3號文規定對註冊在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內的企業在綜保區內提供交通運輸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和倉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2021年2月,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企業上海融鑫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開出第一張區內物流、倉儲服務免征增值稅的電子普通發票,免稅發票總額195萬元,減免銷項稅額11萬元。截至2021年7月,物理圍網區域內企業之間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適用企業3家,該項政策免征增值稅稅額累計186.07萬元。
二、創新效果
臨港新片區成立以來,特別是從2020年12月開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發布一批重要政策,成效較為明顯。比如,啟運港退稅政策在原有的3個經停港基礎上,將原政策所列的13個啟運港均納入經停港,並允許船舶在經停港加裝、卸載貨物,促進了長江沿線港口與洋山港江海聯運等業務開展;註冊在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內的企業在綜保區內提供交通運輸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和倉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出臺,將原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內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政策實施範圍擴展至交通運輸等服務業,進一步促進了製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已認定四批共計106家符合條件企業可享受稅收減免,截至目前,減免稅額達到2.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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