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企來海南投資更便利!主體資格證明啟用簡化版公證文書
為進一步優化海南營商環境,方便香港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來海南投資,提升審查效率及準確度,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10月31日起啟用香港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簡化版公證文書。
據悉,香港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來海南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手續時,包括但不限於首次登記或以往提交給登記機關的公證文書內容有變更的事項(如更換被授權代表人、有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香港公司作為股東的名稱變更等),其主體資格證明採用簡化版公證文書,即符合中國委託公證人協會有限公司《公司(唯一)董事/股東決議證明》(適用格式3-2-6)及格式要求的公證文書,關於公證的具體操作細節請申辦人與香港地區委託公證人聯繫諮詢。
澳門地區非自然人投資者來海南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手續參照這一規定執行。簡化版公證文書不適用於涉及常駐代表機構註冊登記的公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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