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已有300多名大湾区律师执业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广东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围绕法治保障“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推动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搭建法治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助力广东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去年首批4名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以来,截至2023年6月底,已有300多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领了执业证。
01
健全涉外法治制度机制
筑牢广东开放之基
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经济大省、第一外贸大省,广东改革发展先行一步,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2022年,广东外贸进出口总值8.31万亿元,规模连续37年居全国第一。外商投资企业超过30万户,数量全国第一。我国地方企业对外投资939.2亿美元,其中,广东位列地方对外投资全国第一。
法治乃规则之治,扩大制度型开放对广东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省司法厅推动强化涉外制度供给,不断健全完善涉外法治工作制度机制,助力筑牢广东开放之基。
2022年,广东出台全国首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着力在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外商投诉等方面积极回应外资企业诉求,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让外资企业能够放心安心在广东投资发展。
省司法厅以努力夯实打牢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根基为抓手,坚持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助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加快推进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立法进程,充分运用政策资源和制度优势,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
广州、深圳、珠海、江门等地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条例和涉侨等地方立法项目……一个个涉外地方法规政策,让外资企业在广东扎根发展的信心更强。
新时代十年,广东实际使用外资资金规模翻番,高技术制造业外资占比翻番,从2012年的20%提升至2022年的41%。
省司法厅还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建立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的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等多个办法,创新合作模式,在全国创先建立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制度;联合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联合省法院印发《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
02
全省已有300多名大湾区律师
推动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深化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做实,摆在重中之重,以珠三角为主阵地,举全省之力办好这件大事,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
2019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积极搭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平台,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四次会议,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议题进行研究推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平台,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和调解员“两项标准”,推动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工作……一系列“小切口”突破实现三地法律服务融合大变化,积极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广东在更广泛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实现“百花齐放”的融合发展新局面。
2023年5月,第三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广东省珠海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顺利举行。
夏日清晨,在广州珠江新城步履匆匆的上班族中,有一个从香港赶来的身影——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之一何君尧。2022年7月,广东省司法厅为4名港澳律师颁发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其中,何君尧领到证后,迅速与内地团队合作,开拓内地案源,切实发挥出律师作用。在内地执业1年,他处理超过13件诉讼案件,涉及债权、合同、商标、股权和婚姻家事等,参与开庭4次,仅开庭案件标的额就超过1亿元。
近年来,广东持续推进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工作,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并提供各种便利,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打造更广阔的舞台。截至2023年6月底,已有300多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领了执业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律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3月,省司法厅出台在深圳前海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可同时提供国内和国外综合性法律服务,提升法律事务开放水平。
广东省律协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以及珠三角九市律师协会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粤港澳三地律师协会联合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民法典讲座”、“湾区说法”法律研讨会、香港澳门法律讲座、粤港澳三地青年律师交流活动等活动品牌。
2021年4月,“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揭牌,目前已与14家港澳、国际仲裁调解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香港注册设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成为内地在境外设立的首家独立仲裁机构,与深国仲形成“双城两院”格局;依托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促进全球金融创新中心城市建设;依托海事仲裁中心,促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于2023年6月2日揭牌运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于2023年7月1日实施,《办法》涵盖了法律服务业从引进落户、实质办公到发展壮大、活动配套等全方位、全链条、系统性的各项扶持措施。
珠海市成立国内首家跨区域大调解协会,探索对港澳籍调解员备案管理,建立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设立首个涉外涉港澳台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力推动涉外涉港澳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
广州南沙区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高标准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广东省公证协会与香港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签订长期《粤港两地公证行业合作协议》。
03
拓展涉外法律服务
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广东是开放大省,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多,涉外经济活动频繁。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必然要求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是广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和内容之一。
省司法厅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组织成立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支持横琴珠澳国际法务聚集区、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和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片区建设,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聚集发展。组织涉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等投资总额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中外合作经济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省商务厅组建广东涉外经贸律师服务团,搭建涉外法律服务有效对接平台,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聚焦企业海外经营合规、知识产权、数字贸易、RCEP等热点问题,服务汽车、家电、电子信息等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
在今年举办的133届广交会上,广东涉外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首次提供全程驻场服务,免费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知识产权、跨境电商、涉外争议解决等领域法律咨询服务。深圳国际仲裁院自2007年第102届广交会开始,进驻广交会投诉站负责国际贸易纠纷现场调解和仲裁工作,调解案件迄今覆盖120个国家和地区。
围绕服务保障“五外联动”,省司法厅还推动探索建立涉外律师参与贸易摩擦风险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发挥仲裁、调解、公证等在我国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助力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有效应对海外风险挑战,助推我省“走出去”企业维护海外发展利益。
省司法厅积极推动高端法律服务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广东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23家分支机构和16个办事处;指导广州、深圳加快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指导珠海推进横琴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广州仲裁委员会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150余家境内仲裁机构和46家境外机构认可并共同推广,获评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打造全球首个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入选商务部30个“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之一。
深圳国际仲裁院全力打造中国式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的深圳样板,“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改革实践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向全国推广的“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2022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跃居亚洲第一。
2023年5月,司法部向社会公开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让公证服务惠及更多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广东26家公证机构入选名单,为全国数量最多。
04
丰富涉外普法
以法治声音唱好开放协奏曲
搭好台、唱好戏,群众可“点单”的涉外普法丰富多样,用法治好声音唱响广东对外开放协奏曲。
全国青联澳区委员、澳门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澳门执业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程嘉雯走进南沙北达技工学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受到了全体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2022年,16名港澳青年入选“八五”普法讲师,在广州南沙上岗,通过讲普法课、摆法治摊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有效解决了不同法系法治需求的问题。
广东开展“服务港澳普法行”系列活动,普法责任单位轮流“唱戏”;探索“珠澳法治+社工服务”联动机制开展精准普法。省司法厅指导珠海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汇编250多万字的澳门法律制度汇编、《“一问二答”珠澳两地法律服务指引手册》《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等。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举措的“澳车北上”和“港车北上”政策落地实施后,珠海市司法局积极从“港澳车北上”进入内地较容易遇到法律问题的应用场景入手,组织律师、法学院校专家和法律顾问精选汇编高频使用的法律内容,涉及交通、旅游购物、置业和纠纷救济等方面,方便“北上车主”迅速掌握在内地可能会遇到的法律知识。
05
加强队伍建设
激活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人才动力
千秋事业,人才为本。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省司法厅着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强动力。
广东省是全国第一律师大省,律师人数将近7.4万名。省律协组建四批共48家律师事务所进入涉外律师事务所库,评出329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70名涉外律师先锋人才、305名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加入涉外律师人才库。其中,推荐98名领军人才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
省司法厅联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率先在全国合作共建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成立首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支持珠海开展“珠澳律师训练营”,探索两地律师“同堂培训”新模式;加大聘任港、澳、外籍仲裁员的力度,其中香港地区仲裁员300多人、澳门地区仲裁员100多人、外国仲裁员300多人;向省法院推荐82名具有内地律师执业资格的港澳居民作为特邀调解员。
开放发展天地宽,乘势而上开新篇。新征程上,广东省司法厅将锚定“走在前列”的总目标,加大涉外法治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广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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