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投資程序概覽
設立企業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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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瑞士聯邦憲法保護貿易和企業活動自由,允許任何人(包括外國公民)在瑞士開辦企業或參股。原則上,成立企業無需政府部門、商會或行會的批準。但是,如果個人要長期在瑞士居住並經營業務,則需要工作和居住許可。
外國公民或公司可以選擇最符合其需要的業務形式,對經營期、法律和財會框架、稅務事宜等均需謹慎評估。瑞士法律承認下列企業類型:成立非股份或股份有限公司(AG)、有限責任公司(GmbH);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收購瑞士現有公司(非股份或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合資公司(合夥企業或股份公司);結成參股或不參股的戰略聯盟。瑞士的外國公司最普遍采用的一種業務形式是成立子公司(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和分支機構。設立企業有關事宜及政策法規查詢網址:www.kmu.admin.ch/kmu/en/home/concrete-know-how/setting-up-sme/starting-business.Html
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是瑞士最重要、最普遍的公司類型。外國公司通常為其在瑞士的子公司選擇這種法律組織形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條件:
(1)至少需要一名或一名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至少有一人為股東。至少有一名被授權代表公司的(董事會或執行委員會)成員必須居住在瑞士,股份可以由第三方托管持有;
(2)最低資本必須為10萬瑞士法郎,其中5萬瑞士法郎須在成立股份公司時支付,之後隨著股本的增加,後續需至少繳納足10萬瑞士法郎;
(3)可以製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和管理機構;
(4)正式設立程序的最後一步是進行商業註冊。該登記在瑞士商業公報上公布。
有限責任公司
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實體。主要適用於中小企業,是瑞士最常見的法律形式。在這種形式下,一個或多個自然人或商業實體以自有公司名稱和註冊資本聯合組成,其中一名股東必須居住在瑞士境內。每個成員根據出資持有公司的股權,公司的法律責任只限於註冊資本的數額。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比股份有限公司稍微簡單,但是手續很相似。註冊資本必須高於2萬瑞士法郎。且需全額繳付,投資資金所有人必須寫入商業登記冊。
分支機構
外國公司通常選擇設立分支機構進入瑞士市場。根據瑞士法律規定,分支機構必須在瑞士商業登記冊中進行登記,在許可、登記、稅務和賬目方面,被視為瑞士公司來處理。商業運營在法律上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具有一定的經濟獨立性。分支機構必須有一名授權代表在瑞士居住。
合夥企業
除了上述的企業形式之外,還可以采用其他形式開展經營活動:
(1)合夥企業是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的契約式合作,其合作目的無需在商業註冊中記錄,沒有最低資本限製,但如從事商業目的的活動則必須進行商業註冊。合作人可以不記名,但每個合夥人對項目承擔個人和連帶的責任。
(2)合營企業作為合夥企業的一種形式日益受到歡迎。這種形式適合與瑞士人共同進行經營,通常以共同出資成立新實體(外國的供應商與其瑞士銷售商成立生產或銷售企業)的形式操作。對於較小的項目(如有期限的研究項目),也可采用合營企業這種形式。
(3)特許經營作為契約式合夥概念在瑞士正變得日益普遍。
註冊企業的受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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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瑞士,原則上來說,貿易、生產或其他商業形式的企業需要在商業註冊處註冊和登記。商業註冊的目的是公布所有在瑞士進行商業業務企業的性質。商業註冊處一般為州級或地市級,商業等級旨在明確公司的責任範圍、法律地位及其授權代表。目前,瑞士大約有30個商業註冊處。
在商業註冊處登記後,公司名稱即受公司法的保護。新成立的實體需要在成為法人前登記註冊。
如果在瑞士的公司采用了獨資、一般合夥或有限合夥的形式,那麽成立公司的全部程序可以通過政府中小企業門戶網站(德、法、意、英語)在線完成。2013年11月,瑞士 聯 邦 經 濟 部 下 屬 經 濟 總 局 創 建 的 企 業 網 絡 平 臺 單 一 窗 口 ( 網 址 :startbiz.easygov.swiss),可用於商業註冊、增值稅、社會保險和意外險的登記,進一步改進和簡化了程序。
註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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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從遞交成立公司所需的文件到其被視作合法成立的公司,所需時間為2-4周。根據所在州情況,處理簡單情況所需的時間會更少。個體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一般合夥和有限合夥公司可以利用養老和遺屬保險(OASI)辦公室、增值稅(VAT)相關機構和意外保險公司進行登記。
個體企業、一般合夥和有限合夥公司也可進行商業登記,此類公司的創立可以完全通過“StartBiz”來執行。但大多數情況下,在瑞士的外國公司通常采用資本型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此外,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創立必須要經過商業登記,需在公證處完成(也可以在線執行)。
【主要程序】如下:
(1)初步審查、註冊和公司(名稱)批準。
(2)準備成立公司所需的文件:協議條款、章程、公證及申請等。
(3)資本的支付:在指定存托機構(銀行)繳納資本。出資人必須出示其身份證明。外國公民可出示瑞士合夥人的介紹信。
(4)公司成立及準備相關文件,包括:公司規章製度或組織細則、法定審計機構的投標受理書;被認證存托機構(銀行)確認關於股本已支付並可由公司自由支配;如公司在成立後還沒有自己的辦公室則需營業地接受聲明。
(5)在所在州的官方公報上公布。
(6)在相關註冊處(商業登記註冊處,也可能是所有權登記處)註冊負責人姓名。
(7)註冊為納稅企業。
註冊地點的選擇會對公司將來的業務開展和享受稅收優惠產生影響,由於瑞士聯邦政府給予各州在稅收方面不同的自由空間,因此每個州都有不同的經濟政策來吸引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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