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对直接或间接拥有德国不动产的外国企业实施新的UBO申报义务

自2023年起,直接或间接拥有德国不动产的外国企业都须按照规定履行新的UBO申报义务。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未如期履行,将遭致巨额罚款。
时间:
2023-03-23 1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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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资本市场联动与跨境投资

开展海外投资还需打破现有资产模式,积极探索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私募股权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管理人中管理人基金(MOM)等创新品种落地,打造稳定可行、风险可控、收益可期的海外投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