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后续同业审查报告:欧盟各监管机构在CVA风险评估上的进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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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公布《关于第三国设立的非金融交易对手(Non-Financial Counterparties, NFC)交易在信用估值调整(Credit Valuation Adjustment, CVA)风险豁免方面的后续同业审查报告》(下称「报告」)。该报告指出,各主管机关在CVA风险评估方面大体能够满足监管要求与《监管审查与评估程序(SREP)指引》的规范,并採取了各自适用的监管方法。自2023年报告发布以来,所有受评主管机关均在加强CVA风险评估及落实后续改进措施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此次后续审查聚焦于2023年同业审查中涉及的同一四个欧盟主管机关。结果显示,虽然所有机关均在加强CVA风险评估与采取改进措施方面有所提升,但仅有一个主管机关针对CVA风险豁免的监管技术标准(Exclusion Regulatory Technical Standard, RTS)合规性进行了具体审查。因此,只有该机关的CVA风险评估结果被提升为「完全落实(fully applied)」,其馀三个机关的评估结果则维持为「大体落实(largely applied)」。
EBA表示,儘管各监管机构採用的评估方式有所差异,但均能有效满足监管目的与审查标准。然而,EBA亦强调,为确保CVA豁免在欧盟范围内的一致性与可比性,仍需持续推进监管实践的协调与统一。
此次后续同业审查依据《EBA同业审查方法学》(EBA/DC/2020/327)第34条进行。根据该条规定,EBA需在初次同业审查发布两年后,对主管机关的后续改进措施进行评估并提交监管委员会审议。后续报告不仅评估各机关採取行动的充分性与有效性,也审视其对前次审查建议的具体落实情况。
EBA此次发布的《关于第三国非金融交易对手CVA风险豁免的后续同业审查报告》已于官网公开(文件大小1.48MB,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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