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銀行管理局發布後續同業審查報告:歐盟各監管機構在CVA風險評估上的進展不壹
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公布《關於第三國設立的非金融交易對手(Non-Financial Counterparties, NFC)交易在信用估值調整(Credit Valuation Adjustment, CVA)風險豁免方面的後續同業審查報告》(下稱「報告」)。該報告指出,各主管機關在CVA風險評估方面大體能夠滿足監管要求與《監管審查與評估程序(SREP)指引》的規範,並採取了各自適用的監管方法。自2023年報告發布以來,所有受評主管機關均在加強CVA風險評估及落實後續改進措施方面取得了壹定進展。
此次後續審查聚焦於2023年同業審查中涉及的同壹四個歐盟主管機關。結果顯示,雖然所有機關均在加強CVA風險評估與采取改進措施方面有所提升,但僅有壹個主管機關針對CVA風險豁免的監管技術標準(Exclusion Regulatory Technical Standard, RTS)合規性進行了具體審查。因此,只有該機關的CVA風險評估結果被提升為「完全落實(fully applied)」,其餘三個機關的評估結果則維持為「大體落實(largely applied)」。
EBA表示,儘管各監管機構採用的評估方式有所差異,但均能有效滿足監管目的與審查標準。然而,EBA亦強調,為確保CVA豁免在歐盟範圍內的壹致性與可比性,仍需持續推進監管實踐的協調與統壹。
此次後續同業審查依據《EBA同業審查方法學》(EBA/DC/2020/327)第34條進行。根據該條規定,EBA需在初次同業審查發布兩年後,對主管機關的後續改進措施進行評估並提交監管委員會審議。後續報告不僅評估各機關採取行動的充分性與有效性,也審視其對前次審查建議的具體落實情況。
EBA此次發布的《關於第三國非金融交易對手CVA風險豁免的後續同業審查報告》已於官網公開(文件大小1.48MB,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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